【春节我在岗】这一刻,每一刻,给您专“鼠”安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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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,如约而至
警,从未远离
这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春节
共克时艰凝聚为最广泛的共识
平安健康传递出最情真意切的新春祝福
疫情面前
我们始终在一起
疫情在前警不退
疫情来临,广大医护人员
义无反顾的奔赴“战场”
面对疫情,通川公安同样不退缩
奋战在抗疫防疫第一线
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
保证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
这个除夕很平安
多居家、少扎堆
不聚,是为了更好地相聚
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
这个除夕很平安
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王景弘深入一线督导春节安保和疫情防控工作,看望慰问坚守在岗的分局民警、职工和辅警。
这个春节
口罩成为最难忘的记忆符号
让我们守望相助
众志成城
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
平安不止这一刻
春节168小时
通川公安时刻守护在街头小巷
我们一直在你身边
副区长、公安分局局长何刚看望慰问坚守一线的民警、职工和辅警。
开展禁燃禁放劝导,筑牢安全防线
▲禁燃禁放宣传车
虽然,绝大部分市民都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做到不在禁放区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,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,偷偷地燃放,结果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。
1月25日23时许,朝阳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治安巡逻过程中,发现通川区西外阳华儿童医院大门口有人私放鞭炮,民警立即予以制止,并将私放鞭炮的人员何某荣(男,47岁)传唤至朝阳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经查,何某荣对其私放鞭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派出所根据《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之规定,对何某荣予以行政罚款五百元处罚。何某荣本人也表示会引以为戒,遵守相关法律规定。
在此,通川警方提醒广大市民:从2020年1月1日起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如果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蜀黍的团年饭
一样的除夕夜
不一样的团年饭
但依然温馨、美味
洗菜、剁馅儿、包饺子,分局西城派出所改建的食堂正好赶上这个除夕,以往春节都是警嫂各家“拼”成的年夜饭,今年大家把年夜饭带进了派出所,忙前忙后,其乐融融。
2020 新年快乐
蜀黍的团年饭,吃完继续“战斗”
春节期间分局职工食堂不打烊,给值班民警、职工和辅警送上热腾腾的团年饭。
2020 鼠年大吉
我们不要诗和远方
只想在你身边守候
你们的平安
就是我们最大的新年愿望
辞旧迎新之际
祈愿体健、家安、国顺
通川公安在此
向所有奋战在防疫抗疫第一线的
医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
致敬
同时我们将以更加有力的保障
维护社会安宁
与广大群众一起肩并肩
共同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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